地理信息:自然資源部正式掛牌!
文章發布于:2018-04-11 作者:admin 瀏覽次數:次
4約10日,國務院大部委 -- 自然資源部正式掛牌!
自然資源部正式掛牌,對外保留國家海洋局牌子,
國務院副總理韓正、部長陸昊參加揭牌儀式!
作為統一管理山水林田湖草等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部門,
自然資源部整合了原國土資源部及原國家海洋局、原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還有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部和原國家林業局的相關職責。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也由自然資源部管理。
此前,國土資源部網站已正式更名為自然資源部網站。
網站“領導之窗”欄目公布了自然資源部15名領導班子成員名單。
陸昊任自然資源部黨組書記、部長。
其他成員還有庫熱西·買合蘇提、曹衛星、凌月明、王廣華、趙龍、
馮志禮、張德霖、鐘自然、王宏、張建龍、王春峰、閔宜仁、石青峰和林山青。
1998年4月8日,國土資源部正式掛牌
2018年4月10日,自然資源部換上新牌
20年間風雨兼程,20年后改革奮進步
新時期,新部門,新起點,新征程!
回 顧
自然資源部的組建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自然資源部,
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組建后,自然資源部職責將整合:
國土資源部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
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
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
其主要職責為:對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管;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
履行全民所有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調查和確權登記;建立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負責測繪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等。
原國土部20年的改革發展的重要過程:
1998
03.10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
根據這個決定,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國土資源部。
國土資源部1998年成立之初,其主要職能是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
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職能。
中央人民政府地質部(195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1954年)-->
國家計劃委員會地質總局(197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1979年)--> 地質礦產部(1982年)-->組建國土資源部(1998年)
國家土地管理局(1986年)--> 組建國土資源部,劃歸其管理(1998年)
國家測繪總局(1956年)--> 國家測繪總局并入總參測繪局(1969年)-->
重建國家測繪總局(1973年)--> 國家測繪局(1982年)--> 組建國土資源部,劃歸其管理(1998年)-->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2011年)
首次提出成立“國家海洋局”(1963年)--> 成立國家海洋局(1964年)-->
組建國土資源部,劃歸其管理(1998年)--> 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2013年)
2003
03.10
2003年機構改革,但國土部的管理職能基本沒有調整和變化。
2008
03.15
2008年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
《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土資源部,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根據最新“三定方案”,國土部取消了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相關職業技能鑒定、頒證職責;將科技成果轉化具體實施的職責交給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
將土地評估、礦業權評估、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和人員資質認定職責交給行業協會。
2013
03.15
2013年,國土部相關職能經歷過微調。
2013年3月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
2018
03.17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13日提請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將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組建自然資源部。
2018
04.10
自然資源部正式掛牌,國務院副總理韓正、部長陸昊參加揭牌儀式。新時代正式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