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地理信息檔案管理規定》
文章發布于:2018-04-02 作者:admin 瀏覽次數:次
為加強和標準測繪地理信息檔案辦理作業,更好地為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效勞。
近來,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檔案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精心組織、充沛調研證明、廣泛征求意見,
一起擬定印發《測繪地理信息檔案辦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規則》分為六章三十一條,從測繪地理信息檔案辦理原則、健全檔案辦理作業機制,
清晰檔案作業組織和辦理功能,構建檔案安全保密制度系統,推進檔案信息化建造與開發使用,
實現檔案信息資源共享,加大對測繪地理信息檔案監督辦理力度等方面進行了標準。
《規則》習慣新形勢下測繪地理信息檔案作業需要,進一步理順了測繪地理信息檔案作業體制機制,
對測繪地理信息檔案作業做出整體性、系統性規則。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加強檔案作業的要求,
推進測繪地理信息檔案作業的有序開展,加強測繪地理信息檔案監管,保證測繪地理信息檔案安全保管和有用使用,
保證測繪地理信息檔案工作可持續發展和依法治檔供給重要依據,
為測繪地理信息檔案資源系統建造奠定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