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自然資源部印發《自然資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
文章發布于:2019-06-05 作者:admin 瀏覽次數:次
6月4日自然資源部官網消息,自然資源部近日印發《自然資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自然資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顯示,將推進《礦產資源法》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規、及時高效化解自然資源領域矛盾糾紛、加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和自然保護地法律體系建設為立法重點,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好法治對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的引領和保障作用。
通知要求,對出臺類的立法項目,各有關司局要加強組織領導,制訂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對起草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要深入研究、充分論證,加強溝通協商,高質量完成起草任務,按時報送送審稿。對論證儲備類的立法項目,各有關單位要統籌開展研究和起草工作,落實工作任務。法規司要及時跟蹤了解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確保部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順利實施。
自然資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出臺類項目(共10件)
(一)擬報國務院審查的法律草案
1.為加強礦產資源管理,促進礦業高質量發展,保護生態環境,結合礦產資源管理重大改革實踐,研究提出《礦產資源法》(修訂草案)(法規司會同相關司局起草)。
(二)擬報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
2.為保障修正后的《土地管理法》順利實施,研究修訂《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法規司會同用途管制司、耕地保護司起草)。
(三)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
3.為妥善應對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高位運行態勢,優化流程、完善制度,促進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行政,研究制定《自然資源行政復議規定》《自然資源行政應訴規定》(法規司起草)。
4.為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規范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不動產登記工作,研究制定《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不動產登記辦法》(登記局起草)。
5.為貫徹落實《資產評估法》,加強土地估價管理,明確相關監管措施,研究制定《土地估價管理辦法》(利用司起草)。
6.為落實土地審批制度改革成果,優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建設用地審批流程,研究修訂《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用途管制司起草)。
7.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外商投資準入政策,優化審批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研究修訂《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國土測繪司起草)。
8.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和“證照分離”改革精神,進一步規范測繪單位資質管理,研究制定《測繪資質管理辦法》(國土測繪司起草)。
此外,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部署,解決自然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滯后問題,及時推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一攬子”修改。
二、論證儲備類項目(共15件)
(一)擬報國務院審查的法律草案
1.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最新決策部署,建立和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法律制度,研究起草《自然保護地法》(國家林草局起草)。
2.為健全完善不動產登記法律制度,保障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在總結《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成效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不動產登記法》(登記局起草)。
3.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立統籌協調的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治理等法律制度,研究起草《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空間規劃局起草)。
(二)擬報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草案
4.為落實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制度,加強自然資源督察工作,規范自然資源督察權的行使,研究起草《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條例》(總督察辦起草)。
5.為加強海底電纜管道管理,統籌海底電纜管道鋪設和保護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修訂《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海域海島司起草)。
6.為提高涉外海洋科學研究活動管理水平,促進海洋科學技術國際合作與交流,充分維護我國主權和海洋權益,研究修訂《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規定》(國際司起草)。
(三)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
7.為加強林地、林木流轉制度建設,規范集體林權流轉市場運行,研究制定《集體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國家林草局起草)。
8.為進一步健全我國林木種質資源管理體系,強化對林木種質資源的保護,研究修訂《林木種質資源管理辦法》(國家林草局起草)。
9.為維護自然資源信訪工作秩序,暢通矛盾糾紛化解渠道,研究制定《自然資源信訪規定》(辦公廳起草)。
10.為完善自然資源統計制度,加強和規范統計管理,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研究制定《自然資源統計管理辦法》(綜合司起草)。
11.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自然資源系統政府信息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研究制定《自然資源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法規司會同辦公廳起草)
13.為落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管理制度改革創新的需要,完善修復治理工作機制,研究修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生態修復司起草)。
14.為加強和改進自然資源執法工作,完善執法制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研究制定《自然資源違法線索處置辦法》《自然資源執法監督規定》《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辦法》(執法局起草)。
此外,積極配合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做好《南極法》《國土空間規劃法》《海洋基本法》《森林法(修改)》等立法工作;根據自然資源管理改革需要,積極開展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國土綜合整治、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裁決、海岸帶管理、紅樹林保護、不動產測繪及重大測繪項目管理等方面的相關立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