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國家級核查方案》印發
文章發布于:2019-03-04 作者:admin 瀏覽次數:次
國家級成果核查是三調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真實準確的重要手段。《方案》明確,核查的主要任務是開展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核查(含相關專項用地調查成果核查),同時,開展土地權屬調查成果核查,并相應開展調查成果質量評價等工作。
技術方法上,核查將充分運用遙感(RS)、地理信息系統(GIS)、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和國土調查云等技術手段,采用計算機自動比對與人機交互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抽樣檢查相結合,內業核查、“互聯網+”在線核查和外業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技術方法,檢查三調成果數據與遙感影像、舉證照片和實地現狀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進度安排上,《方案》要求2019年5月31日前,各地完成調查成果提交工作,8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三調調查成果國家級核查工作。2020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統一時點增量更新數據的國家級核查工作。
《方案》要求,從嚴責任追究。除對調查成果質量評價不合格的進行全國通報外,對存在擅自修改調查資料、數據,偽造、篡改調查成果,編造虛假數據,提供虛假調查資料等行為的,將依據《統計法》《土地調查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移交有權處理的機關,對責任單位有關人員或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