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五部門聯合發文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
文章發布于:2019-01-16 作者:admin 瀏覽次數:次
近日,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關于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把加強村莊規劃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礎性工作,力爭到2019年底,基本明確集聚提升類、城郊融合類、特色保護類等村莊分類;到2020年底,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在縣域層面基本完成村莊布局工作,持之以恒推動鄉村振興戰略落實落地。
《意見》明確了村莊規劃工作的總體要求,要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深入學習浙江實施“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以規劃先行的經驗,堅持縣域一盤棋,推動各類規劃在村域層面“多規合一”;以多樣化為美,突出地方特點、文化特色和時代特征,防止“千村一面”;因地制宜、詳略得當規劃村莊發展,做到與當地經濟水平和群眾需要相適應;堅持保護建設并重,防止調減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破壞鄉村生態環境、毀壞歷史文化景觀;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權、決策權、監督權,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風格的美麗村莊。
《意見》要求,合理劃分縣域村莊類型。各地要結合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編制實施,逐村研究村莊人口變化、區位條件和發展趨勢,明確縣域村莊分類,將現有規模較大的中心村,確定為集聚提升類村莊;將城市近郊區以及縣城城關鎮所在地村莊,確定為城郊融合類村莊;將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少數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觀旅游名村等特色資源豐富的村莊,確定為特色保護類村莊;將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確定為搬遷撤并類村莊。
《意見》提出,統籌謀劃村莊發展。各地要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加快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實施,統籌謀劃村莊發展定位、主導產業選擇、用地布局、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建設項目安排等,做到不規劃不建設、不規劃不投入。結合村莊資源稟賦和區位條件,引導產業集聚發展,盡可能把產業鏈留在鄉村,讓農民就近就地就業增收。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提出村莊居民點宅基地控制規模,嚴格落實“一戶一宅”法律規定。按照硬化、綠化、亮化、美化要求,規劃村內道路,合理布局村莊綠化、照明等設施,有效提升村容村貌。
《意見》強調,充分發揮村民主體作用,組織動員社會力量開展規劃服務。各地要緊緊依托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開展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規劃文本形成后,應組織村民充分發表意見,參與集體決策。搭建鄉村規劃綜合服務平臺,引導大專院校、規劃設計單位下鄉開展村莊規劃編制服務。